西安市旅游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的通知
各区县、开发区旅游局、各旅游企事业单位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(以下简称《旅游法》)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认真组织学习,广泛发动宣传,全面领会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,是贯彻和执行《旅游法》的前提和基础。全市旅游行业要以学习宣传贯彻《旅游法》为契机,以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,认真落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发展旅游业若干意见》的措施和任务,推动我市旅游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发展。现就学习《旅游法》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【详情请点击查看】